为做好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,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》(冀人社发[2011]9号)文件精神和《河北中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冀中医人[2014]2号)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成立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张一昕、张继红
成 员:赵京山、徐丙元、张 丹
(二)成立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监督领导小组
组 长:徐丙元
成 员:马东来、尹 ??/span>
二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(二)坚持德才兼备、注重素质的原则。
(三)坚持岗位需要、按岗聘用原则。
(四)坚持统筹规划、重点保障的原则。
三、博士岗位考核办法
(一)资格审查。与人事处一起,按照招聘岗位条件,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、证件、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,形成资格审查报告,报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考核对象。资格审查结果在校园网公布。
(二)考核。由人事处组织。
四、硕士岗位考核办法
(一)资格审查。与人事处一起,按照招聘岗位条件,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、证件、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,形成资格审查报告,报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考核对象。资格审查结果在校园网公布。
(二)初试。
1.初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40%和60%,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,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。
(1)笔试。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,满分100分,占笔试内容以岗位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、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主,考试时间为60分钟;试题及评分标准由我院指定1名学科专家或业务骨干按照统一格式命制2套(A、B卷),并签订《保密协议》;试题由命题人于考试前1天密封签字后交人事处,并封存于学校保密室,由安保人员看管。
试卷选取由总主考在考试前一天确定,试卷印刷、考试时间及考场由人事处负责统一安排,总主考由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担任,我院负责监考工作,学校派工作人员进行巡考;考试结束将试卷中考生信息栏密封并装订,封存于学校保密室。所有试卷按照人事处安排的统一时间、统一地点进行阅卷,阅卷由命题人员和另一名专业人员严格依据评分标准完成,无评分标准的开放性考题,取两位阅卷人的平均分,阅卷同时并安排1名人员复核。复核无误后由阅卷人、复核人拆封登统成绩。成绩单一式两份,分别报人事处和我院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。
(2)面试。成立面试考核专家小组,评委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、科级干部、本单位以外专家评委(需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科级以上干部)组成,其中本单位专家评委7人,本单位以外专家评委8人,所有评委需与用人单位签署《面试考官诚信承诺书》。
面试形式为自我介绍和答辩。(每人不超过15分钟)
自我介绍:应聘者介绍个人学习工作经历、优势特长以及来校后的工作展望和设想等。(时间3分钟)
答辩:结合应聘者介绍及岗位职责等提出问题,用人单位至少提问1个问题,其他评委均可视情况提问。应聘者根据用人单位提问进行答辩。
面试满分100分,考察点包括综合分析问题能力、沟通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应变能力、对应聘岗位的认知、岗位专业知识、仪表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等。面试评委实行现场记名打分,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,去掉1个最低分,取算术平均值计为其初选面试成绩,面试后场内外当场公布成绩。面试成绩单一式两份,分别报人事处和我院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。
2.初试结束后,将考核报告、考核成绩和结果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,报人事处。经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校党委常委会研究,确定复试名单。复试名单通过校园网公布。
(三)复试。由人事处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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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22日